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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制度堵漏洞 抓创新促振兴——义和塔拉镇规范村级“三资”议事决策制度创新

  近年来,义和塔拉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在全面排查梳理村级议事决策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村级规范化议事决策制度,形成“村级酝酿—镇级把关—民主表决—公开备案”闭环管理流程,推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由“随意拍板”向“依规决策”转变,基层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靶向排查“找病灶”,在问题查摆上动真格

  制度的根子在问题。义和塔拉镇把排查梳理作为制度建设的第一道工序,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中,对全镇各村议事决策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共梳理出六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个别村议事程序不够规范,存在“先决定后补程序”现象,议事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削弱;二是个别村议事材料准备不充分,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决策过程缺乏可追溯性;三是镇级把关不够前置,对村级议题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部分议题未经充分论证即进入表决程序;四是个别村以村“两委”会议代替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策,民主决策主体不够规范;五是部分村大额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存在“化整为零”规避监督问题,集体资金安全风险较为突出;六是个别村对“能上成员大会的必须上成员大会”原则执行不到位,该由成员大会决定的事项以成员代表大会代替,成员权益保障不够充分。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镇党委不回避、不遮掩,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运行,研究制定规范化议事决策制度,真正做到排查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建章立制“明规矩”,在议事范围上划边界

  针对“哪些事项必须上会、上什么会、怎么上会”这一基层干部普遍困惑的问题,义和塔拉镇在制度建设中首先划清议事决策的边界红线。

  一是明确纳入决策范围的事项清单。对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修改、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和宅基地使用、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量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出租、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集体收益分配、重大投资、资产资源发包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集体和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严格纳入民主决策范围,做到应进必进、不得遗漏。

  二是严格区分决策主体。对法律规定应当由成员大会决定的事项,坚决不以成员代表大会代替;对成员较多、确需由成员代表大会行使部分职权的事项,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和法定权限办理,确保决策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三是设定大额事项刚性门槛。在制度中明确,凡涉及金额超过5万元的事项,必须提交成员代表大会或成员大会表决,不得以村“两委”会议、工作碰头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对未达到5万元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资产资源处置、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等事项,也要求视情况纳入民主议事范围,从源头上防止“化整为零”规避监督,既兼顾村级日常事务效率,又突出对大额资金、重要资产、重点项目的刚性约束。

  三、闭环运行“压责任”,在流程规范上求实效

  针对议事程序不规范、镇级把关不前置等问题,义和塔拉镇研究制定规范化议事决策制度,构建“村级酝酿—镇级把关—民主表决—公开备案”四位一体闭环流程,把每一步的责任压得实而又实。

  一是村级先行酝酿。村级事项一般由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成员意见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完善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形成较为成熟的议事方案,杜绝“临时动议”“仓促上会”。

  二是镇级前置把关。村级完成两委会审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镇党委研究把关。对议题是否属于民主决策范围、程序是否合规、材料是否齐全、风险是否可控等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并批复备案后,方可进入党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成员大会表决环节。对不符合规定的议题及时退回修改,对存在较大风险的议题暂缓进入表决程序,从源头上防范决策风险。

  三是严格民主表决。经镇党委批复同意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或成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过程坚持公开透明,会议记录、签到台账、表决结果等材料同步归档,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溯,坚决防止“走过场”“举举手”。

  四是强化结果公开。决议形成后,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广播等方式进行决议公开;事项实施完成后,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收益分配、合同履行等情况实施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标本兼治“强监督”,在制度配套上见长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义和塔拉镇在制度制定过程中,注重借鉴吸收其他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民主决策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配套措施,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一是建立“清单+流程图+模板”操作体系。对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范围进行条目化梳理,形成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清单,配套绘制工作流程图,统一各类会议记录模板、表决票模板和公开公示模板,让村干部“看图办事、照单操作”,有效解决了“不会议、不会决”的问题。

  二是健全分级分类决策机制。对日常运转支出、小额经营性支出、大额资金使用、资产资源发包、工程项目实施等实行差异化决策,既防止程序空转,也避免监管缺位。对涉及章程修改、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及收益权量化、征地补偿费分配、组织合并分立等法定必须由成员大会决定的事项,严格由成员大会表决,不得由成员代表大会替代。

  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监督作用,对会议参会比例、表决程序、公开公示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群众异议较大的事项,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重新履行议事程序,确保决策合规合法。

  四是推行“一事一档”管理。对每项重大事项决策,统一建立档案,将提议材料、会议记录、表决结果、镇级批复、公开照片、实施结果等全部归档,做到每项决策都有据可查、可追溯、可监督,为后续工作提供完整依据。

  通过建立规范化议事决策制度,义和塔拉镇进一步理顺了村党组织、村“两委”、党员大会、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推动“四议两公开”从“有制度”向“用制度、严制度”转变。镇级前置把关机制有效减少了村级决策随意性,成员代表大会和成员大会表决机制进一步保障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制度支撑。

编校:王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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