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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印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2026年)》(以下简称《金融十条》)。

  《金融十条》聚焦自贸试验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金融、优势特色产业、年度重点任务5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举措。

  举措一:制定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推动自贸金融增长10%以上。探索跨境算力服务结算模式,促进中蒙跨境移动支付互联互通。探索开发涉外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举措二:加大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增加农牧业领域金融供给,全区农畜贷授信超百亿元。开展沙戈荒大基地千亿授信行动,能源类企业新增授信不低于500亿元。增强对稀土产业集群的金融服务能力,稀土类企业融资增长10%。

  举措三:推动金融机构年内新增科技贷款800亿元,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优化扩大科技型企业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保险产品和服务。

  举措四:支持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全年累计发行规模500亿元。充分运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支持证券(ABS)等工具,推动1个以上项目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

  举措五:推动金融机构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500亿元再贷款资金,其中,民营企业再贷款90亿元、外贸再贷款再贴现30亿元,加大对民营企业、支农支小、外贸、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服务消费与养老、数据、算力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

  举措六:实施大宗商品信用证百亿计划,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出台差异化授信政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大宗商品企业专项授信超100亿元。

  举措七:推动全区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达到50亿元。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

  举措八:加力推进企业上市“天骏计划”,持续开展资本市场服务月活动,实现年内新增上市企业1至2家、辅导备案企业扩容至10家以上。

  举措九:提升农业保险精准理赔覆盖面,将理赔指标纳入保险机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大灾理赔绿色通道,提高农业保险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举措十:按照应贷尽贷原则,加大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清欠工作力度。

编辑:王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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