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内蒙古电力集团乌兰察布化德供电公司纪检书记在“五一”期间开展了公车私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为公车使用戴上“紧箍咒”。
节前,该司纪检书记精心谋划,制定了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此外,还在工作群及节前会议中向全体员工重申了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强调了公车私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引导员工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该司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车辆GPS定位系统对所有公车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查看公车的行驶轨迹、停放位置等信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公车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区域长时间停留或行驶轨迹异常,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同时配合查阅派车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私自用车、超范围用车、虚假填写用车事由等问题。对于派车单填写不规范、审批流程不严格的情况,也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这种“双保险”的监督方式,确保公车使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公车管理只有进行时。该公司将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持续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同时,也呼吁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闫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