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财经 > 内蒙古财经

内蒙古取消16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

  1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16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被取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相关规定,锡林浩特市同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西乌珠穆沁旗泰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正蓝旗丰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正镶白旗聚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镶黄旗君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泰裕惠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中腾巨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鑫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恒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茹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海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中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达拉特旗中宝龙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国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普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小额贷款公司符合“失联、空壳”情形,且已由各盟市完成为期30日的名单公示工作,公示期内未收到公示主体陈述、申辩意见。现同意取消16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不得继续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小额贷款经营业务。

  取消试点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依规完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小额贷款”“小贷”“贷”字样。变更后,公司依法继续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王亚茹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